在行業新規定實施后,關于走道排煙設計也發生了巨大變化,基于舊規定原則會產生很多失誤,雖然走道排煙只是細節設計,但也有很多地方值得學習。
按照老做法,走道排煙口大多采用豎向,豎向為土建風井,排煙口直接設置于走道側墻。在新規范中,則有這幾個變化:
①禁止使用土建風井。
②排煙口、排煙閥取消280℃重新關閉功能,在每個防煙分區的排煙支管上,必須安裝排煙防火閥。
當排煙口安裝在側墻時,預留排煙防護閥的安裝位置,并預留排煙防火閥檢修門。
對于過道、空間凈高≤3m的區域,排煙口放置在儲煙倉下,排煙時抽吸新鮮空氣,限制排煙口極限允許量并無實際意義。
每個排煙口的排煙量不應大于極限范圍內的排煙量,具體數值按照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中的規定計算或確定。極限允許排煙量是每個排煙口允許排出的極限排煙量,當排煙口風量過大時,排煙口下的煙氣層被破壞,新鮮空氣與煙氣一起排出,導致有效排煙量減少,不利于排煙口的均勻設置。
對于排煙口置于儲煙倉以下,沒必要要求“每個排煙口的排煙量不應大于極限允許排煙量”,只需控制排煙口風速即可(排煙口風速≤10m/s)。
編輯:T